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黃少華受賄、洗錢案
發(fā)布時間:2024-03-22 13:04:51來源:
202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委網(wǎng)絡(luò)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原二級巡視員黃少華受賄、洗錢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根據(jù)法律,黃少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因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法院最終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同時,黃少華受賄犯罪所得將被沒收并上繳國庫,如有不足部分,將繼續(xù)向其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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