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連發(fā)三條重要人事任免
發(fā)布時間:2022-05-31 14:32:04來源:
5月31日,張工任天津市代理市長。
據(jù)“天津人大”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5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任命名單,任命張工為天津市副市長。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張工為天津市代理市長。
同一天,董家祿被免去天津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董家祿已赴貴州工作。
5月25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在貴陽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任免案,決定任命董家祿為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據(jù)天津市政府官網(wǎng)顯示,目前天津市政府班子成員還包括:
也是在5月31日,“天津人大”發(fā)布消息,免去康建茂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責編: admin)
免責聲明:本文為轉載,非本網(wǎng)原創(chuàng)內容,不代表本網(wǎng)觀點。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